首先晒下我的京东等级 (钻石VIP维权都这么难,可想而知普通用户维权就更难了)(不过说实话,京东大部分情况下的售后还是很不错的,算是国内售后最好的电商了,所以抱怨归抱怨但我依旧或在京东购物,因为没别的更好的选择)
事情是这样的:2016.01.31 星期日,从京东下单一块主板寄到公司,当天下午货物被送到公司门卫处。
次日,星期一,使用这块主板,但是点不亮显示器,客观的说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
1、公司旧电脑电源不稳定,损坏主板。
2、此主板为不良品,出厂时就是坏的。
3、此主板为其它消费者更换的主板(京东换货还是很方便的,所以也被叫做二手东)
于是,我在京东后台申请了退货,系统自动通过审核了,然后快递师傅也上门来取件了。
过了三天,2016.02.04 中午的时候,接到 02133356409的电话,对方号称自己是京东的,告知我的主板是人为损坏所以京东不予处理建议原样退还给我,因为已经春节放假,所以我也想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我要求对方出具一份京东盖章的检测报告给我,以方便我这边说明情况给公司然后做账给财务,但对方拒绝了此要求,然后我说那我暂不接受你的解决方案,东西先放你们那边,等春节过后我正式上班再说。
半个月后,2016.02.19 下午的时候,再次接到 02133356409 的电话,与半个月之前一样,对方依旧说无法提供京东盖章的检测报告,只能将东西原样退还给我,并且这次的态度还很蛮横,大概就是我们就这屌样你爱咋咋的吧!因为那段时间比较忙,所以我借口说我还没正式上班,等我下周上班了再说吧!(本次通话我还询问对方工号是多少,但是对方告诉我说她没有工号)
次周星期一,2016.02.22 上午的时候,我主动致电京东VIP客服4006568800进行投诉,遗憾的是对方不肯受理我的投诉而是说他们帮忙沟通一下尽量帮我妥善解决问题。
次日,2016.02.23 上午的时候,再次接到 02133356409 的电话,我说怎么又是你来处理这个事情,对方有点不耐烦的说客服那边叫我打电话给你的所以我就打了,然后我说我是去投诉问题的让客服解决问题而没有叫客服通知你打电话给我,正是因为跟你沟通不了所以才找的客服,现在客服把问题打回给你,问题岂不是又回到了原点!
后来我拨打京东客服4006065500再次投诉,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处理投诉的京东客服联系我,对方坚持两个原则:1、东西是消费者自己损坏的,不在国家三包范围;2、京东知道自己检测的话不够权威,所以是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所以盖章也是第三方的! 我告知对方我的逻辑是:检测行为可以由第三方进行,但是以我消费者的角度来讲,我在京东买东西出现问题,你京东非说是我自己弄坏的,那么京东起码得出个书面的情况说明给我,比如“消费者在京东购买主板,主板无法使用,退回给京东,京东委托第三方检测结构XX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是主板为人为损坏,所以不享受退换货服务,商品原样退还并附上第三方检测结构的检测报告”但京东就是拒绝我的要求,对方一再强调检测报告是第三方出具的,处理情况京东已经电话通知给我,没必要再次用书面形式通知我! (开始我以为是客服不明白我的意思,后来我明白了,其实京东是知道自己理亏,所以怕书面证据万一弄到媒体啥的会给他们惹麻烦)
在此期间京东还给我一个解决方案:考虑到我是老用户了,所以特殊申请了100元的京券给我,就当是维修主板的费用,京券可以当人民币在京东购物用,我拿现金到电子市场去找人修下主板。但是我拒绝了,因为我已经开始较真了!我明确告知对方既然这样,那我天天打12315投诉!
次日,2016.02.24 等到下午都没等到京东再次联系我,于是我致电 021-12315,结果接电话的人态度不是很好,开始不怎么愿意受理的,后来虽然受理了但也没仔细了解情况只是他问我答记录了一些基础的(连我的京东账号,订单号啥的都没有登记) 登记完了对方说后续组里会有专人联系我的,并且还要求我给他一个好评!
后面的几天京东也陆陆续续的联系过我好几次,但12315始终就没有再联系过我,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我火气没那么大了,开始慢慢妥协了,最终我选择了接受京东的提议:故障品原样返还,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京东则补偿我100元京券!
现在感觉我的最终选择是对的,靠12315解决问题不怎么靠谱(直到写本文的时间2016.03.15,我依旧没有接到12315的电话) 放弃维权妥协京东,我起码还能得到100元的京券!
之所以放弃维权,是因为我觉得12315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并且连我的京东账号订单号啥的都没登记,所以感觉这就是敷衍,加上对方说过几天组里会有专人联系我但我一直没等到所以我更加确信了12315是在敷衍我的,又想起之前媒体曝光的京东员工在工商局冒充政府人员受理消费者投诉以及工商局科长在京东零元购物等新闻,所以我觉得京东这么大的企业政府公关肯定是花了大成本的,作为屁民的我又不认识媒体啥的想要维权似乎没啥可能的!
为了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投诉难"的问题,及时、方便、快捷受理消费者诉求,1999年3月15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统一开通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专用电话。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12315电话为依托,建立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集受理、查处、监管为一体,覆盖全国城乡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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